自贡市大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修订《大安区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暂行办法》意见的通知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为保护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维持全区长江流域内天然水域的生态平衡,满足休闲垂钓爱好者的需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2021年大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大安区天然水域休闲垂钓管理暂行办法》(大府办发〔2021〕24号),经过两年多的实施,规范全区天然水域的休闲垂钓行为,保护长江流域大安区河段的渔业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依据《大安区天然水域休闲垂钓管理暂行办法》(大府办发〔2021〕24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结合办法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现将《大安区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对办法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6点前,将《大安区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反馈我局,自贡市大安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