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风险防控中心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证券公司、中介机构等组建“上市管家”服务队伍,邀请资本市场领域专家到上市挂牌资源企业考察指导,乐陵市政府给予以下资金奖励:(一)企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80万元,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拟在北交所上市的新三板挂牌企业按照境内上市奖励标准执行,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600万元,在奖励新上市公司600万元基础上,市级财政给予母公司80万元奖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七)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通过公开发行、增发、配股、可转债等方式实现再融资且募集资金投资于我市的,相关部门对上市公司、上市后备资源企业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上市募投项目,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过程中,2023年度上市挂牌的企业享受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