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市非遗保护中心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2年度传承活动进行了评估,全市参与评估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共4人,其中推荐优秀等次1人,合格等次3人(见附表),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19日至4月24日),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提交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35-6674359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人防大楼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邮箱:ytswljggfwk@yt.shandong.cn附件:烟台市国家级非遗传承人2022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4月19日附件烟台市国家级非遗传承人2022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序号传承人姓名代表性项目名称评估等次1郭兰堂龙口粉丝传统制作技艺优秀2栾淑娟剪纸(烟台剪纸)合格3盛玉宾秧歌(海阳大秧歌)合格4于信秧歌(海阳大秧歌)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