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制造业企业,具备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文件,项目实施地在清远市范围内,并按规定报送了统计信息,5.项目在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的规定时间内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备案证发生变更的,企业提交变更时间应在前备案证项目建设期内,(二)市委、市政府决定扶持的其他项目,1.企业申报主体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广东、清远)”、“环保不良企业”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企业或失信人员的,并于4月24日前报送至属地工信部门,(二)工信部门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将属地项目于2023年4月28日前,汇总并行文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附件:xxx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入库申报表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13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范雅,电话:0763-337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