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园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级双创孵化载体: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双创孵化载体培育引进科技型企业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昆明市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有关规定,昆明市科技局计划开展双创孵化载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及以上孵化载体申报奖补申报主体条件、申报内容、申报程序、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要求,二、市级孵化载体申报奖补(一)申报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1.通过市级认定(备案)的(不含已认定、备案为省级、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获得其中1项即可),(二)申报内容1.所申报奖补内容须符合《昆明市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自主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本次申报所指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或备案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之后至本通知发布之日的时间范围内,2.符合《实施办法》中“自主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在孵化期内上年度首次通过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5)同一企业只能在1个双创孵化载体中申报,该企业不纳入双创孵化载体培育奖补,(三)申报材料及程序企业填写《昆明市双创孵化载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3)、《诚信承诺书》(附件4),三、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园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属地符合条件的双创孵化载体积极开展奖补申报工作,陈思月0871-63134627附件:附件1: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双创孵化载体培育引进科技型企业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昆明市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试行)》附件3:昆明市双创孵化载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4:诚信承诺书昆明市科技局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