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财政局: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新冠病毒感染防控重点物资生产奖补资金的通知》(桂工信纺药〔2023〕22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要求,自治区组织开展新冠病毒感染防控重点物资生产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审核后于2023年4月23日前将辖区正式申报文(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盖公章、一式4份)和企业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光盘、纸质版(一式4份)报送至市工信局生物医药科,联系人及电话:刘巧稚,0771-5528961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楼10815室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新冠病毒感染防控重点物资生产奖补资金的通知202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