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募对象(一)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三、储备企业范围及条件(一)范围:储备企业为自治区辖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拟招募储备人员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登记表》(见附件2)同其它资料由企业一并报送旗区人社局,(三)确定入选人员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招募计划和资格审核结果,7月上旬旗区人社部门组织人员体检(参照《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人员健康状况要求》执行,见附件3),并与储备企业和选拔的高校毕业生签署《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参考范本见附件4).储备人才签署储备协议后,7月中旬上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企业审批表》(见附件1)及《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等信息,七、服务期满考核工作(一)本人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服务期满人员考核表》(见附件6),储备企业填报《自治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储备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人员花名册》(见附件8)一并提交到旗人社部门,旗人社部门将汇总后将《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服务期满人员考核表》(附件6)和《自治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储备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人员花名册》上报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盖章后本人填写的《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务期满人员考核表》(附件6)存入本人个人档案,(二)做好证书发放工作1.根据自治区规定将在每年10月底前统一为储备期满人员办理服务证书,2.办证程序:填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服务证书申请表》(见附件7),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颁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服务证书》,八、服务期满后的相关政策(一)储备企业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九、报名地址、时间、联系人、电话地址:杭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室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5日(周六、周日休息)联系人:崔牡丹联系电话:6885300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企业审批表2.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登记表3.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人员健康状况要求4.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5.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信息汇总表6.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服务期满人员考核表7.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服务证书申请表8.自治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储备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人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