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服务环太湖发展高地建设的意见》(长委发〔2020〕22号)、《长兴县“南太湖特支计划”项目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长委人领办〔2020〕5号)等文件规定,经县有关部门审核会商,拟决定给予2021年度入选的浙江高成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侯向理等3个“南太湖特支计划”人才项目首批补助资金予以拨付,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请与县科技局相关科室联系,县科技局规划科:赵轶凡,电话0572-6011739局纪检组:崔勇,电话0572-6023730附件2021年度“南太湖特支计划”首批资金发放名单3546658-36398-135-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