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八条措施>等四个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游子归乡·乐业家乡”眉山市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眉人社发〔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2月—4月以来申请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至4月24日,在此期间,若有问题,欢迎群众以来电、来访形式向我单位反应情况和意见,公示电话:028-37610965问题反馈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18日具体公示名单如下:序号返乡农民工创业者性别身份证号码创业项目补贴金额(元)1毛云霞女513823199005244824眉山市彭山区小毛散装白酒经营部100002余友男513823198612011518眉山市彭山区好食汇煎饼店100003曹鹏男513823199303254510眉山市彭山区鹏宇铝合金门窗经营部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