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地需在河源市境内,3.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4.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近3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3.项目立项资料,工作总结应说明项目研制背景、项目实施情况、社会经济效益情况、应用前景等,5.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不含税)情况、项目经济效益情况、项目申请相关发明专利情况等,8.两份及以上项目产品、技术的用户使用报告,1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以上项目完工评价申报材料、项目入库申请材料分别独立装订成册,合格项目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推荐到我局,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以便开展项目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