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江田:为调查了解你单位涉嫌超范围经营一案,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现将《询问通知书》(津市监滨杭州道询〔2023〕9号)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日期:2023年4月17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津市监滨杭州道询〔2023〕9号江田:为调查了解你单位涉嫌超范围经营一案,请于收到本询问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路2419号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道市场监管所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请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美团网店的收款账户,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联系人:于刚、冯序芹联系电话:022-66303170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