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强金:本委受理易强金诉宜春市万星影视制件作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工资争议一案(宜市劳人仲案字[2023]第43-3号)已办结,因与你无法联系,且经电话通知、邮寄、上门等多种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仲裁决定书结果如下:经本委依法立案后,本委于2023年3月15日依有关规定向申请人送达了《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本委开庭时,因申请人存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之情形,故本委仲裁决定如下:对本案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本委将不予受理,你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937办公室领取(联系电话:0795-3220258,联系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宜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