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共收到23家企业28个项目,按照《武汉市商务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公告(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4月21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实名向我局流通体系建设处反映,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应对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受理部门:流通体系建设处受理电话:027-82796682通讯地址:江岸区黎黄陂路27-29号3201室武汉市商务局2023年4月17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