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7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鲁财金〔2020〕25号文件做好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淄财金〔2020〕26号)、《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的要求,对我区创业担保贷款2023年第1季度593户个体工商户与10家小微企业申报的贷款贴息申请进行审核,并通过银行还款明细确认,符合贴息条件,以上申请人申领资金共942352元(附明细表),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周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6037369,2023年第1季度公示.xls淄博市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