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政策性奖补资金拨付程序,一、资金范畴政策性奖补资金是指由上级财政根据年度预算安排,二、使用原则政策性奖补类资金的使用和拨付坚持统一管理、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注重绩效的原则,三、申报流程争取申请政策性奖补资金的,第一步由区直业务主管部门(牵头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初步意见建议,第二步征求属地镇办和相关部门意见,第四步呈报区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同意,首先由主管领导组织区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属地镇办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具体使用分配建议,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核实后执行,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直各部门、各镇办要全力做好政策性奖补资金申报使用工作,区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年度奖补资金预算,对部门单位开展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奖补类政策的制定、实施以及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等全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