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144号)、《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和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2号)规定,经见习基地申报、区县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估小组,对见习基地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和现场评估,现将初审合格、拟推荐申报的见习基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联系电话:0831-5104698、0831-5103026,邮政编码:644000,附件:宜宾市拟推荐申报2023年四川省省级就业见习基地名单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