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Q2:哪些人员需要进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A2:2022年12月31日前(含)按月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险待遇人员(以下简称:认证人员),对存在出行记录、就医记录等生存验证信息的人员,无法通过大数据获取有效信息的人员,核对本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照系统提示提交认证信息,正确填写需认证人员的身份信息,按照系统提示提交认证信息,核对本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照系统提示提交认证信息,正确填写需认证人员的身份信息,按照系统提示提交认证信息,认证信息提交成功后,各社保机构根据认证系统推送数据核实相关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