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休闲渔业发展,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第十六批福建省“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的通知》(闽海渔[2023]15号)文精神,今年将继续创建一批“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材料由具备休闲渔业经营资质且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向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两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照《福建省“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指南》(附件)的要求,2.《福建省“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申报书》(格式参见附件),3.申报书有关内容相应的佐证材料:包括:①申报主体资质证明材料,休闲渔业主题活动、赛事相关的图片或视频材料等,所有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制作成书,申报单位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在报送申报纸质材料的同时附上电子文档,并确保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二、申报时限请具备休闲渔业经营资质且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于6月17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县海洋与渔业局渔业与质量监督股,县海洋与渔业局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3233766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4月13日附件: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第十六批福建省“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的通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