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2023年惠州市农业公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惠乡振组办〔2021〕34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惠州市农业公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组织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惠州市农业公园,请根据附件2文件要求,于4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提交到县农业农村局产业促进股,联系人:叶颖,联系电话:0752-7889929附件:附件1:惠乡振组办〔2021〕34号+关于印发2021-2023年惠州市农业公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pdf附件2: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惠州市农业公园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