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衢州市柯城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柯科发〔2022〕6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请2022年在浙江科技大脑已完成申领使用创新券的单位于2023年4月28日前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材料1.创新券兑现申请表,2.技术服务合同、技术交易合同或协议,3.创新成果证明(如新产品、新工艺、样机等证明材料)或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4.支出情况有效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支出发票、打款凭证等其他必要的附件),5.其他所需的有效证明材料,二、申报要求1.相关费用支出时间应在创新券当年有效期内,此次兑现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的创新券,2.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实和复印件备案,复印件需企业盖章,3.兑现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报送柯城区科技局(衢州市荷三路28号柯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516),附件1:2022年完成申领使用创新券的企业名单.docx附件2:柯城区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doc衢州市柯城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