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国际行业资质证书持证奖励有关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20〕35号)和《关于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城市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22〕23号)精神,现就做好国际行业资质证书持证奖励(2023年第一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范围和标准(一)2023年度国际行业资质证书持证奖励的范围和标准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度宁波市国际行业资质证书持证奖励指导目录的通知》(甬人社函〔2022〕88号)确定(详见附件1),与在甬企事业单位(含部省属驻甬企事业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三)持有的国际行业资质证书为2018年10月11日后取得,三、工作程序持证奖励工作通过“国际行业资质证书持证奖励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实行线上办理,同时按照“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相关电子资料,上传的资料包括:1.《申请表》扫描件(可在线下载后扫描);2.申请奖励的国际行业资质证书扫描件,区(县、市)人社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请登录:https://nbzj.rcpx.net/admin/,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员为市属单位的,申请人员为部省属单位的,其他申请人员按照社保关系由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国际行业资质证书持证奖励对象管理名册,并按规定将奖励发放到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原则于2023年7月底前发放到位,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无需盖章,附件:附件12023年度宁波市国际行业资质证书持证奖励指导目录.docx附件2宁波市国际行业资质证书持证奖励申请表.docx附件3社保关系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联系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