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被列入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的企业共7户,我局委托丹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促进中心对该7户企业能耗情况进行了专项节能监察,按照有关要求,现将监察结果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本次公示期为9月9日-9月11日,监督电话:2124554附件:丹东市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监察结果汇总表(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丹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9月8日丹东市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监察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