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南平市财政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我市再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批发业年营业收入达4000万元以上且比增20%以上的给予1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达6000万元以上且比增20%以上的给予3万元奖励,对零售业年营业收入达1500万元以上且比增20%以上的给予1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达2500万元以上且比增20%以上的给予3万元奖励,对住宿、餐饮业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以上且比增20%以上的给予1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且比增20%以上的给予3万元奖励,对商贸综合体限上企业批发达到1亿元以上、零售达到5000万、餐饮住宿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比增20%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将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对月度纳入联网直报的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年度纳入联网直报的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16.支持工业企业主辅分离,针对参展企业给予每个展会0.5万至1万元的参展奖励(每个企业最多申报3场展会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八、严格落实财税支持政策27.全面落实增值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