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20日,联系电话:0596-8329056通讯地址:长泰区武安镇中山北路2号邮编:363900漳州市长泰区水利局2023年4月12日序号生产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接受报备时间1福隆馨香谷(A11地块)福建馨香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长泰区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十里村福建馨香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3.4.11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