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1号)工作要求,为确保参保单位、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确保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依法、公平、公开,现将经凉山州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符合《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规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8日,联系电话州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0834-2172029,序号姓名申报单位性别身份证号病残情况1黄丽雯个体参保女5134011976******27精神分裂症2杨啟国个体参保男5134281970******18精神分裂症3张彬梅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女5129211974******68右乳浸润性癌、恶性肿瘤化疗4黄信国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男512921970******16腹膜后肿瘤,干细胞癌(术后复发)5杨继洪个体参保男5134011968******17乙状结肠恶性肿瘤术后放化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