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黔农发〔2020〕33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拨付2020年印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贷款贴息)资金(第三批)的通知》(黔农计财〔2021〕63号)文件精神,由经营主体自主申报,经乡镇初步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复核,符合补贴条件2家,拟贴息20.64万元,现将规模猪场贷款贴息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资金将予以下达,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7天受理股室:纳雍县生态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地址:纳雍县居仁街道金钟西路县农业农村局1楼邮编:553300受理电话:0857-3521485对公示对象如有不同意见,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向纳雍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畜牧业服务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纳雍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