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乳山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的《乳山市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乳农委〔2020〕3号)文件规定:对新成立的、落户于农村(城区街道辖属村、园区村除外)投资20万元以上的,吸纳农村闲置劳动力10人以上且经工商注册,建成投产并验收通过后的加工贸易项目,建成投产并验收通过后,村集体自主兴办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吸引外来投资兴办的给予村集体1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过镇区申报以及相关人员的核定,现将核定通过的项目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4月10日至4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乳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0631-6667131,附件:2022年加工贸易奖励兑现明细表(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