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相关企业: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自愿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线上申报,完整填写《黑龙江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见附件1),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各市(地)工信局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管理端,须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公告为黑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四、工作要求(一)经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及时更新企业信息,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二)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各申报企业务于2023年4月25日前线上提交材料,线下报送纸质材料(包括《黑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及佐证材料)一式三份,联系人:张宏博联系电话:8650230115246801996电子邮箱:pfqgxkjjyx@163.com附件:附件1.黑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docx附件2.佐证材料清单.docx哈尔滨市平房区工业信息科技局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