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下达2023年佛山市对口黔东南州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计划及项目资金的通知(黔东南协作领通〔2023〕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扶通〔2018〕26号)要求,现就榕江县获批项目进行公示,公告期10天,自2023年4月11日至20日止,公告期内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县乡村振兴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落实,监督举报电话:0855-6622857附件:1.关于下达2023年佛山市对口黔东南州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及计划拟实施项目的通知.pdf2.榕江县2023年拟实施东西部协作项目清单.xls榕江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