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农业“双强”项目建设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2号)、《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试行)》(浙农计发〔2022〕13号)、《关于开展苍南县2023-2024年度农业农村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苍农〔2022〕117号)等文件要求,经主体申报、乡镇审核、苍南农业农村局复审、专家组评审,拟对苍南县2023年省级农业“双强”项目予以立项(具体见附件),现将拟立项的项目予以公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期: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5日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徐齐全联系电话:0577-64782668附件:苍南县2023年省级农业“双强”项目拟立项项目表苍南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11日附件:苍南县2023年省级农业“双强”项目拟立项项目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