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1〕404号)及《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规定,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本次收到申报岗位补贴的单位共计4家,经审核,以下单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反馈地点和电话: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9886693509010附件:攀枝花市东区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明细表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11日共有1页当前第1页第1页审核:杨建责任编辑:谢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