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管理的通知》(安城管〔2022〕203号),此项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考勤管理制度(安城管中心﹝2022﹞54号),整改情况:2020年8月机构改革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机构规格为相当副科级,按要求设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内设部门、配备相关工作人员,福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牌子已经更换整改到位,整改情况:正在对接市委编办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三定”方案,按要求设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内设部门、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14.落实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1)关于公车管理依旧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制定《福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协管员管理规定》(安城管[2022]241号),未完成的整改工作:2018-2022年5月行政执法案件共立案471起,推进整改工作的措施:一是加大两违执法力度,未完成的整改工作:2020年8月机构改革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仍按原机构规格、职能对外开展工作,推进整改工作的措施:正在对接市委编办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三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