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泉人社文〔2021〕32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泉州市聚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符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条件,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丰泽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或丰泽区人社局办公室(就业股)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14日公示电话:22502001丰泽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2594699丰泽区人社局办公室(就业股)附件:丰泽区2023年度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拟发放情况表(第一批)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7日附件丰泽区2023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拟发放情况表(第一批)序号名称法人姓名类型工商注册日期带动人数员工姓名拟补贴金额(元)1泉州市聚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李*鹏初创三年内小微企业2021.6.181陈*玲1000合计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