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海马水产加工厂对位于普陀区蚂蚁岛外小山外侧海域的码头项目提出续期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从2022年3月4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联系电话:0580-3711605项目名称用海单位用海位置用海面积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申请时间码头舟山市普陀区海马水产加工厂普陀区蚂蚁岛外小山外侧海域0.464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面积0.053公顷,港池、蓄水等面积0.3892公顷,非透水构筑物面积0.053公顷)交通运输用海——港口用海非透水构筑物,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等伍年(2026年12月31日止)附位置图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2022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