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资金扶持领域、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支持标准第六条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一)申报条件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二)申报材料1.智能化改造服务商奖励资金申请表,2.申报材料(1)部属创新服务平台(机构)奖励资金申请表,2.申报材料(1)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第十四条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建设(一)申报条件上一年度信息化相关软件、硬件投入(不包含生产型设备、人员劳务费用等)分别超过200万元、100万元的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2.上年度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三)支持标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企业级平台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二)申报材料1.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奖励资金申请表,2.申报材料(1)产业链优化升级奖励资金申请表,(二)申报材料1.市级工业行业协会补助资金申请表,第三章资金申报、审定和拨付第二十三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专项资金预算、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研究确定年度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申报时间和申报条件,其中: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绩效目标、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公开项目申报通知、项目扶持名单、绩效自评结果等,第三十五条资金申请企业(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