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困难弱势群体法律援助需要,着力打通法律援助服务村居“最后一米”,就近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司法所依照《法律援助法》接收属于本辖区管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申请材料,司法所在日常公共法律服务、民间纠纷排查调处中对可能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主动告知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指导申请法律援助,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普及法律援助知识,提高司法所、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督促法律援助人员提升服务质量,依照《蓟州区法律援助中心上门服务办法(试行)》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