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示范场和示范社:漳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工作,请对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漳农财〔2023〕4号)要求的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条件,若符合评选条件且有意申报参与评选的县级示范场和示范社,按漳农财〔2023〕4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组织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诏安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60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ajgz396@163.com,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联系人:沈华玲,联系电话:0596-6091079,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诏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10日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漳农财〔2023〕4号)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