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对《广州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奖励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见附件),附件:广州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奖励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4月10日附件广州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奖励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466号)、《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公交车出租车辆纯电动化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穗交运〔2020〕194号)等文件要求,第三条本办法补贴奖励对象为2016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21日(含)在广州市首次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第五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奖励资金申请的受理、审核及拨付,市财政局负责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奖励资金的保障,第二章减排奖励条件及申请资料第六条对年度单车行驶里程达到3万公里的纯电动公交车给予减排奖励,每年向市交通运输局递交符合申报条件的纯电动公交车减排奖励申请,第三章提前更新减排奖励条件及申请资料第八条对于提前将非纯电动公交车(原计划保留的应急运力等车辆)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的(不含2021年3月20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具体核算方式如下:车辆提前更新减排奖励金额=(非纯电动公交车实际购置价格-已获得的购置补贴)/8年×剩余经营年限-车辆残值(或净值),第九条市中心区依法取得公共交通客运服务资质的企业向市交通运输局递交符合申报条件的纯电动公交车提前更新减排奖励申请,材料如下(一式两份):(一)《广州市纯电动公交车提前更新减排奖励申请信息汇总表》,(二)《广州市纯电动公交车提前更新减排奖励申请信息明细表》,(四)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和提前淘汰的非纯电动公交车的车辆采购合同、销售发票、行驶证、营运证、车辆残值(或净值)佐证材料等复印件(加盖申请补贴单位公章),新购置纯电动公交车减排奖励资金总额按照原车使用年度比例,附件:纯电动公交车减排奖励标准附件纯电动公交车减排奖励标准车辆登记日期车长类型减排奖励金额(万元/台)平均每年减排奖励金额(分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