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3年第二至四季度临平区团队旅游政策适用旅游饭店申报征集,具体事项如下:一、申报时间2023年4月10日-14日二、申报对象在临平区注册且正常经营的旅游饭店(等级民宿),可自愿申报:1.三星级及以上(或相当于的)旅游饭店,2.达到行业标准《绿色旅游饭店》(LB/T007-2015)银树叶级及以上绿色饭店要求的,3.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特色文化主题饭店基本要求及评定》(DB33/T871-2012)银鼎级及以上特色文化主题饭店要求的,4.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品质饭店评价规范》(DB33/T2218-2019)银桂级及以上品质饭店要求的,5.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DB33/T2048-2017)银宿级及以上的等级民宿,三、其他事项1.申报材料清单: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纳入2022年适用名单的也需重新申报,2.报送途径:电子版材料报送至493851290@qq.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临平区市民之家三楼A3办公室,3.现场评估与名单公布:我局将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检查及评估,待评估后发文公布适用名单,附件:申请表临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4月7日附件:申请表申报单位(盖章):旅游饭店名称法人代表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开业时间房间数床位数满足条件□三星级及以上(或相当于的)旅游饭店□达到银树叶级及以上绿色饭店要求□达到银鼎级及以上特色文化主题饭店要求□达到银桂级及以上品质饭店要求□达到银宿级及以上的等级民宿□房间数超过100间(含)企业介绍备注:申报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注册名称、公章一致,表格中的旅游饭店名称请填写对外公布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