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甬人社发〔2011〕245号)和《关于加强人才自主培养实施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的意见》(甬人社发〔2022〕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2017年入选的培养人员进行期满考核,联系电话:0574-59971565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6日关于开展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2017年人选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pdf宁波市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期满考核模块操作手册(个人手册).pdf宁波市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期满考核模块操作手册(用人单位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