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我省研究出台了《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成立省长任组长的“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制定、难题破解、服务保障、考核评价等工作,鼓励民营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各级各类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各类创投基金、创新发展资金和国有资本对民营企业的投入和引导,大力表彰奖励对科技创新有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及科技人才,建立各级领导包抓、主管部门指导、服务专员帮扶、商(协)会联络民营企业的工作制度,开展金融机构对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评估,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及时发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向企业精准推送,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加大宣传民营经济发展成就和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对促进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成效突出的市、县、区和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