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潭头镇人民政府:报来《福安市潭头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福安市潭川湖生态园全民休闲健身工程(文体活动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头政函〔2023〕1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福安市潭川湖生态园全民休闲健身工程(文体活动中心)(项目编码:2211-350981-04-01-573712),二、建设单位:福安市潭头镇人民政府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696.30㎡,建筑占地面积1250㎡,总建筑面积1858㎡,其中活动中心主体建筑面积1400㎡、架空公共活动区建筑面积458㎡,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610.3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458.6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26.62万元,基本预备费25.07万元,五、建设地点:福安市潭头镇,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八、项目招投标: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