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隆安县2023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工作的通知各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生猪经营主体:为做好我县2023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35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隆安县2023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项目的生猪经营主体按照《隆安县2023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并于2023年4月13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到隆安县农业技术推广站,联系人:黄飞联系电话:6522267附件:1.隆安县2023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2.隆安县2023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申报书隆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