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集成电路产业人才政策兑现将于4月10日起在海沧区人才服务信息化平台接受申报,四、申报材料集成电路产业人才政策兑现申报统一由企业办理,4.证明人才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1类人才提交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所列A类(及以上)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集成电路领域工作满十年以上证明材料,4类人才及其他申报项目涉及年薪认定的人才均需提供以下材料:(1)上一年度以来《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5.按个税申报“新引进人才工作津贴”的人才需提供自就业以来《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体现扣缴义务人所在公司名称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三)企业或人才还需根据不同申请项目提交相应材料,本批次为现行政策新申报项目(复核项目除外)最后一次受理审核,企业应认真做好人才条件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届时新申报人才优惠项目申请要求以新政策内容为准,企业(或人才)应在通知要求补齐材料的时限内补齐,若存在2021年度符合条件未申报的创业就业贡献奖励于本批次合并申报,(3)本批次申请租房补贴首次发放时间段为上一年度的租金补贴(上年度在海沧工作时长超过半年不到一年的,以年薪认定条件的人才需提供学费开票日期对应年度的薪酬证明材料,企业对人才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与人才共担责,企业应当确保人才在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