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北江游船经营行为,加强北江游船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清远市北江游船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公告如下:一、公告时间:2023年4月6日-2023年5月7日二、公告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3号901室联系电话:0763-3376123电子邮箱:ghglk@qyjt.mail.139.com附件:清远市北江游船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清远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