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动态管理,根据《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的要求,决定对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一、评价范围对2021年及以前认定(备案)的所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二、评价内容围绕“有投入、有人员、有项目、有成果、有合作”等方面,对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重点实验室进行实地考察,有以下情况的予以撤销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重点实验室,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或主管范围内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的填报和汇总上报工作,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组织辖区或主管范围内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表填报、收缴工作,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组织对领域内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重点实验室进行量化评分,提交市科技局政法科,(三)市科技局政法科对各业务科室提出的评价意见进行综合研判,五、有关要求(一)参与绩效评价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重点实验室要准确真实填写绩效评价表(见附件1),组织辖区或主管范围内参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重点实验室认真填报绩效评价表,并对报上来的评价材料进行初审后填写绩效评价审核汇总表(见附件3),咨询联系电话及地址:市科技局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科:0376-8093317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化科:0376-8093680市科技局现代农业与人才科普科:0376-80936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0376-8093679附件:1.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绩效评价表2.科研诚信承诺书3.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重点实验室审核汇总表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