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珠海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珠海市2021年度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珠人办〔2022〕104号)要求,现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珠海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一)关于“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走深走实”1.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管控,包括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物业资产的清查情况、存在问题和规范管理的建议,2.关于“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2.关于“健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珠海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应用建设项目,(四)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1.认真贯彻落实《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扎实做好做好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二、关于珠海市2021年度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一)关于“进一步夯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基础”按照服务大局、统一管理、权责明晰、问题导向、党的领导五大基本原则,1.落实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2.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方式,(四)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审计力度”1.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重点关注金融运营风险和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归纳总结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普遍性及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