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点任务(一)加快棚膜经济规模园区建设,支持建设面积30亩以上、集中连片棚膜经济规模园区,加强棚膜经济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信息化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加快推进棚膜产业绿色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加强产地市场体系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六)培育壮大生产经营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四、支持政策在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棚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1〕40号)九个方面的支持政策基础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支持建设规模园区日光温室,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棚膜经济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强化科技支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强化典型示范带动,支持依托棚膜经济规模园区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强化督导考核,考核期内年度棚膜经济农产品总产量增幅前三名的、完成当年棚室建设面积任务的、县(市)区财政支持“菜篮子”生产投入资金300万元以上的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中予以考核绩效加分,对各县(市)区年度棚膜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综合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