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3年镇海区民营企业管理人才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镇海区内进行注册登记并实体运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企业内从事技术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二、申报条件(一)申报民营企业管理人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企业在镇海区进行注册登记、税务登记,须分别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1.特优人才:所在企业上一年度实缴企业主体税种需达到1亿元以上、近三年实缴企业主体税种平均每年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2.领军人才:所在企业上一年度实缴企业主体税种需达到5000万元以上、近三年实缴企业主体税种平均每年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近三年实缴个人所得税每年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3.拔尖人才:所在企业上一年度实缴企业主体税种需达到3000万元以上、近三年实缴企业主体税种平均每年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近三年实缴个人所得税每年达到50万元以上的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4.高级人才:所在企业上一年度实缴企业主体税种需达到1000万元以上、近三年实缴企业主体税种平均每年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近三年实缴个人所得税每年达到10万元以上的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三、申报流程1.申请对象填写《镇海区民营企业管理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四、申报材料1.镇海区民营企业管理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3份),5.镇海区民营企业管理人才拟认定名单汇总表(1份,五、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镇海区民营企业管理人才认定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并于2023年4月18日下班前将《镇海区民营企业管理人才拟认定名单汇总表》及电子版和签署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镇海区民营企业管理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报送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附件1:镇海区民营企业管理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docx附件2:2023年镇海区民营企业管理人才拟认定名单汇总表.docx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