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辽宁省省长质量奖是省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根据《辽宁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辽质强〔2018〕15号)有关要求,现就第十届辽宁省省长质量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辽宁省省长质量奖分设省长质量奖金奖和银奖,具体申报条件详见《辽宁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申报表及证实材料组成,各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辽宁省省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表十一组织概述内容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附录B的要求提供,申报表中的部分内容需提供证实材料,申报组织应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市市场监管局或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推荐单位”)进行初审,各推荐单位应会同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相关专家对申报组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内容是否属实等提出意见,于5月31日前集中报送辽宁省省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早做好省长质量奖评定工作的组织、宣传、培育及推荐工作,(二)《辽宁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辽宁省省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辽宁省省长质量奖申报工作辅导教程》《辽宁省省长质量奖行业分类和组织规模填报指引》和评审标准等资料可登录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获取,(三)申报组织应向受理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申报联系方式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邮编:110036邮箱:lnis_zl@163.com联系人:向彬关铁山联系电话:96315-1-2515、2502附件:辽宁省省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辽宁省省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3月29日。